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同森锦城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对“华阳骑龙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华阳骑龙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二期

    建设单位:成都同森锦城投资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河池社区、骑龙社区,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剑南大道,南至一期12号楼,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办公。

    “华阳骑龙片区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A地块二期”总建筑面积:86812.5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总面积59409.93平方米,其中住宅物业25853.83平方米,商业物业12496.10平方米,办公物业210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024.27平方米,地下停车位63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00辆。

    本建筑区划总绿地面积:2940.00平方米,基地面积4035.67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00㎡,位于14号楼地下室三层。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位于14号楼地下室三层。

三、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同森锦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880762529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29日至2016年0930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东洪路416号1-2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6年0929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东洪路416号1-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含暂三)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927日和2016年0928日17时00分前到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镇东洪路416号1-2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同森锦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2016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