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天合倍升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之春花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武汉路东段918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乐盟国际学校;南至武汉路;北至规划道路。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3、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261596.6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1246.57平方米

、门卫室35.2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0896.1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业委会用房790.06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其它用房建筑面积88628.61平方米.

绿地率:30.03%,建筑密度:21.87%,容积率:2.00

机动车位1947个。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790.06平方米位于6号楼1、2层,5号楼负2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6号楼1层;

三、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只有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1218日、201712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12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七、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1214日至201712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时至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招标人:成都天合倍升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日期:2017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