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生态城Y9组团”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2660.4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75514.23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201357.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75465.8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8254.1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840.98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74157.02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67248.1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为1449.39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4849.94平方米、地下市政设施用房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地下垃圾用房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7045.51平方米、首层架空建筑面积为5272.49平方米、外保温建筑面积为1915.7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24.23%,容积率3.50;绿地率为30.0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882个,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2010个。

四至范围:南至青岛路,北至麓湖中路东段 ,东至赤岭路 ,西至规划绿地。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香山村九、十组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单位可直接于  2019 年 3 月     5日、  2019   3 月  6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17号(联系电话:028-87789882)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8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4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17号(联系电话:028-8778988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二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 2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