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生态城B3组团”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规模:
本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6964.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928.06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2899.93平方米,其中住宅用房建筑面积为38148.59平方米(含地下住宅15308.84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790.56平方米,车库面积(含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2334.16平方米,露台面积为1100.2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6237.58平方米,地下计入容积率面积16033.7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81.86平方米(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30.0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为256.85平方米;地下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03.82平方米,垃圾房建筑面积为33.66平方米;全民健身场所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综合容积率1.05,建筑密度为29.82%,绿地率为30.33%。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地上机动车停车位92个,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382个。
四至范围: 北至在建用地,南至在建用地,西至在建用地,东至在建用地。
2、物业类型:住宅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沙河村三、五社
二、招标人: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6号附1号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3551178242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符合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2018年度信用积分累计不低于100分(含100分);
(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邀请函
凡符合上面第三条要求并且收到招标方投标邀请函的物业公司,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请于2019年 5月 13 日前往成都市西二段17号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 :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