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单位:

为弘扬和表彰优秀单位和行业榜样做出的突出贡献,传播物业管理行业正能量,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组织开展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评选工作,并在9月举办的中国物业管理创新发展论坛颁奖晚会上进行表彰,为积极落实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有关工作部署,做好成都市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10名;

(二)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10名。

二、活动组织

评选及表彰活动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成都市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申请)

1、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引领者;

2、行业重大活动的组织者或参与者;

3、为小区和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业主委员会主任;

4、所在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对物业管理行业、资本市场、社会具有重要影响。

“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主要通过发掘“物业管理年度人物”在行业转型升级中的突出表现,鼓励行业从业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物业管理事业,为我国物业管理新局面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评选分别从行业影响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示范效应等5个指标进行评定。

(二)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

在平凡岗位做出不平凡事迹的项目经理、管理员、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技工、秩序维护员、清洁工、绿化养护工等行业一线从业者;

“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主要通过发掘“物业管理感动人物”背后的感人事迹,激励行业从业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物业管理事业。评选分别从事迹影响力、社会责任感和示范效应等3个指标进行评定。

四、评选方式

(一)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

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依据申报材料,初选出20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协会提名(占20分)、协会微信公众平台评选的得票率(占30分)和专家委员会打分(占50分)进行加权,确定最终得分,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获得“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称号。

(二)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

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申请人所在单位上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依据申报材料,初选出20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经协会提名(占20分)、协会微信公众平台评选的得票率(占30分)和专家委员会打分(占50分)进行加权,确定最终得分,排名前10位的候选人获得“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称号。

五、活动原则

(一)诚信守诺原则。凡参加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弄虚作假,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将取消参评资格和奖项,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提请房产主管部门予以信用减分。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透明公开,结果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站(www.ecpmi.org.cn)上公示,接受行业监督。

(三)保密原则。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申报内容均不得外传,如有泄漏,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活动仅面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开展。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请提交《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附件1)和展示申请人风采的照片两张;

(二)申报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请提交《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评选申报表》(附件2)和展示申请人风采的照片两张;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于6月12日前报送至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审核,经审核通过予以推荐后,申报单位于6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电子文档(word版)和照片(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1M)一并同时发送至中国物业管理协会邮箱cpmi2000@vip.sina.com,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邮箱capma@sina.cn。

七、纪律要求

(一)本次表彰活动各阶段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申报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二)在申报和评审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并经查实的,取消参评资格和奖项。

八、时间安排

申报受理:5月20日—6月20日,6月12日前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审核。

资料审核: 6月21日—6月30日

网上投票: 7月 1日—7月15日

专家评审: 7月 1日—7月15日

结果公布: 9月底

九、联系方式

(一)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时树红、李静、王丽霞

电  话:010-88083109、88083107、88083290

邮  箱:cpmi2000@vip.sina.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9003

邮  编:100037

(二)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联系人:汪立玲

电  话:028-61515316、61515315

邮  箱:cdpma@sina.cn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5楼22号

 

附件:1、2015物业管理行业年度人物评选申报表

            2、2015物业管理行业感动人物评选申报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