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转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

物业管理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各相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的通知》(川建房发〔2015〕875号)转发你们。

按照《通知》要求,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申请人填写《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资格申报表》,并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房管局物管处。

联系人:唐晓蓉;联系电话:86279875

材料报送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房产大厦222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物业管理专家的通知(川建房发〔2015〕875号)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