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成都天府新区物业管理协会”。简称:“天府新区物协”,英文译名: TIANFU NEW AREA PROPER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缩写: TFNAPM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在天府新区从事物业相关服务及相关行业的单位和专业人士,依照法规和政策自愿组成的自律性、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本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履行法律法规政策赋予的相关职责;团结、组织本会会员,致力推进天府新区物业管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物业管理市场进程。宣传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及提出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会员的愿望与要求,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和为维护天府新区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国土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国土局”),登记管理机关是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局(以下简称“社会事业局”)。本会接受规划建设国土局、社会事业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政务服务中心房地产分中心二楼213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本会具有行业调查、宣传引导、教育培训、咨询顾问、信息与人才交流,行业自律、维权、服务、协调、认证、激励和惩戒机制等职能,具体如下: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在政府与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的相关规范;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审核、备案、名录与名册建立、人员培训、物业管理项目创优达标考评、开展相关旨在促进行业发展的评选活动等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宣传行业,宣传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与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为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了解掌握天府新区物业管理市场的基本情况,开展行业调查研究,及时反映行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为会员单位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服务,收集发布行业信息,举办专业培训,培养行业人才;定期公布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各类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业信息,编辑出版报刊、文献和有关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参与行业研讨会、促进学术和技术交流,开展各种服务活动;

(五)推动行业内外的联合,加强与物业管理同行、高等院校、政策研究等单位的合作,为行业开拓广阔市场创造条件;代表行业与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交流经验、参加有关活动,接待来访组团等;

(六)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调解行业纠纷;监督和评估各类物业的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等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合法设置市场技术壁垒,引导会员单位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为会员提供经济信息、提供法律、融资、培训等服务;受委托按照行业规范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利益;

(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行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协助政府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评估等工作,建立行业激励、惩戒等机制,提高行业诚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