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嘉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麓湖生态城C7组团一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建设单位: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二组、大安桥村三组(C7宗地)
麓湖生态城C7组团一期主要物业形态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主要建设经济指标: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16018.5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40696.6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629.15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337.15平方米(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门卫室21.42平方米,市政公共设施用房15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8247.88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建筑面积63936.27平方米,半地下商业3288.98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机动车库50242.15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非机动车库1065.76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321.04平方米,垃圾用房219.29平方米,设备用房7153.06平方米,半地下架空层1210.71平方米,开闭所300平方米,机动车位1172辆,总共594户,绿化建筑面积8828.97平方米。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2、在本市建立了企业的信用信息(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且投标当日前年度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未处于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限内。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两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购买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12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天府新区物业管理协会(网址:http://www.tfnapm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6号附1号
联系人:窦女士
电 话:028-8576181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嘉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120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4208680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