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湖生态城C2-1组团”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生态城C2-1组团”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8325.8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6248.86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为55004.06 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49594.06平方米,商业用房面积为2636.1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306.36平方米(含39.44平方米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为21244.80平方米;其中半地下住宅建筑面积为1525.80平方米,半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为713.72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建筑面积为15823.78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建筑面积为860.35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411.0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的容积率2.992;建筑密度为32.41%,绿地率为30.00%。
本建筑区划按照规划设计建设机动车停车位433个,规划设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位615个。
四至范围:南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道路 、东至规划绿地 、西至规划道路。
2、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3、招标范围:前期物业服务
4、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沙河村三、四社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7年 6 月 6 日、2017年 6 月 7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102室(联系电话028-87789882)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及三级以上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5分;
五、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7年 6 月 1 日至2017年 6月 5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至成都一环路西三段新一号教育宾馆2413室(联系电话028-87789882)。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
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