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

    为贯彻《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物业服务行为检查的通知》,营造和谐、安全、温馨的居住氛围,彻底清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机构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此,协会特向各物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提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出入口24小时值守制度,外来人员进出询问登记制度,车辆、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巡查制度。相关制度应在相应岗位或区域上墙公示。

二、进一步加强对门禁、楼宇对讲、监控、周界防范、防攀爬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要立即组织维修维护;需要动用维修资金的,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或全体业主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要建立台账并立即进行整改;对业主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履行告知、劝阻和报告义务,并做好记录。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区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近期重点针对入室盗窃、抢劫、人身伤害等突发事件,集中开展应急演练。

五、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特别是秩序维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考核。

六、进一步完善安全防范保障机制,以物业管理项目为单位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针对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重点时间段,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力量;对门岗、巡逻岗等重点岗位,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

七、进一步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特别是涉及治安防范工作的,要及时向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八、积极接受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管理等工作。

疏忽是事故之源,谨慎为安全之本。希望各物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 让我们共同努力,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共建平安和谐家园。        

 

 

   成都天府新区物业管理协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