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对“麓湖生态城C7组团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建设单位: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麓湖中路西段99号
麓湖生态城C7组团二期主要物业形态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主要建设经济指标: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60017.19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73309.69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3359.98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391.00平方米(含30㎡业主委员会活动室),门卫房25.1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9821.52平方米(架空层(其中包含全民健身活动场所)4109.18平方米,保温层及转饰面层建筑面积2555.98平方米,避难区3156.36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室建筑面积73109.83平方米,半地下商业990.81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机动车库57857.46平方米,地下(含半地下)非机动车库1556.36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389.96平方米,垃圾用房155.0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32.34平方米,设备用房7640.19平方米,半地下开敞公共活动空间4384.78平方米,保温层及装饰面层建筑面积2.85平方米,公共厕所(含不小于20平米的环卫休息室)100.00平方米,住宅总共640户,绿化建筑面积10686.41平方米,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区1124.14平方米,全民健身活动场所1200.00平方米,机动车位1268辆。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1、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2、在本市建立了企业的信用信息(成都市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且投标当日前年度信用评级为B级(或60分)及以上;
3、拟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均应已建立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未处于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期限内。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两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五、报名、购买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到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120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六、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天府新区物业管理协会(网址:http://www.tfnapm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绵州路399号3栋1单元1楼1号
联系人:窦女士
电 话:028-8576181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嘉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120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86663150
招标人: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6月26日